“面对伤残带来的生活不便,一张残疾人证不仅是国家给予的物质帮扶凭证,更是一份社会关爱的承诺。然而,很多人在‘如何办理鉴定’这第一步上犯了难——不知道该挂哪个科、不清楚要带什么材料。别担心,下面我们将详细拆解在我院办理残疾人鉴定的全攻略,助您少跑冤枉路。”



一、领取评定表
患者先到所在街道(乡镇)残联部门领取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评定表》(以下简称“评定表”),并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。

二、挂号就诊
1. 患者根据评定表上注明的评定时间,在指定日期内到我院挂号。

2. 挂“残疾人鉴定”对应科室:
· 肢体残疾 → 骨科(A区外科门诊3楼)
甲乳外科(A区外科门诊3楼)
神经内科(A区内科门诊2楼)
· 听力残疾 → 耳鼻咽喉科(A区门诊4楼)
· 言语残疾 → 耳鼻咽喉科(A区门诊4楼)
· 视力残疾 → 眼科(A区门诊4楼)
3. 鉴定时请出示:评定表、身份证复印件、户口本复印件、3张二寸白底彩照及相关病历资料。

三、医生评定
1. 患者按挂号顺序进入对应诊室,由具备鉴定资质的医生进行残疾评定。
2. 医生根据国家残疾评定标准,结合体格检查、功能评估及必要辅助检查结果,如实填写评定表并签字确认。
3. 若需进一步检查(如听力测试、视力检查、肌力评估、言语功能测评等),患者需按医嘱完成检查后返回医生处完成评定。

四、提交评定表
1. 评定完成后,患者将评定表及资料交给鉴定医生。
2. 门办统一收集、核对评定表信息,确保表格填写完整、医生签名及医院盖章齐全。
五、报送至残联
门办定期将收集齐全的评定表统一送达至对应区/县级残疾人联合会。

六、等待制证与通知
1. 残联收到评定表后,进行审核、信息录入及制证。
2. 制证完成后,残联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患者领取《残疾人证》。
3. 患者在此期间无需再回医院,请耐心等待残联通知。
注意事项
· 请务必按照评定表上的时间就诊。
· 评定表为重要凭证,不得涂改、损毁。
· 如评定过程中需开具检查或化验,相关费用按医院及医保政策执行。
· 若对评定结果有异议,可向医院医务科或残联提出复评申请。
· 如需评定多类残疾,请分别挂号并按顺序完成各科室评定。
若您遇到其他困难可随时咨询现场导诊人员,或拨打我院服务热线027—87958740协和江南医院门诊导医台始终陪伴在您左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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